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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柏安外加剂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
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年产30万吨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已形成,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要
陕西柏安外加剂有限公司拟在渭南市蒲城县渭北煤化工园区建设年产30万吨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分为减水剂母液,减水剂复配,助磨剂复配。减水剂母液10万t/a(2万t/a外卖,8万t/a生产复配),减水剂复配27万t/a,助磨剂复配1万t/a。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柏安外加剂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平路庙乡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819151685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青岛华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29-89332926;
联系人:唐工。
四、征求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事项
征求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项目影响区域内的居民、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等。
主要事项: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建设及中试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主要可关注如下一些问题:项目的建设对区域环境的影响如何、对居民的生活影响如何;是否同意项目的建设;对项目建设环保方面的其它意见及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通过登陆建设单位网站(http://www.lm-steel.com/info/2014011517/201807311453202491/201901101048129839.shtml)查阅公众意见表和环境影响报告书。
另外,公众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上述地址及邮箱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5日。
附件1:年产30万吨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批稿).pdf
附件2:年产30万吨水泥混凝土外加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陕西柏安外加剂有限公司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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